大连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解释,此次调整主要依据国务院以及辽宁省有关条例及通知。“跟原政策相比,除了税额提高外,最大变化就是将征收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此外,原政策将全行政区内的土地划分九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税额标准,年税额标准最高为10元/平米,最低为1.5元/平米。“而新政策则将税额标准调整为十个等级,各等级每平方米税额标准分别为:一等24元;二等18元;三等12元;四等9元;五等7.5元;六等6元;七等4.5元;八等3.6元;九等3元;十等2.4元。市内四区与高新园区按此标准招待,各县市区标准最高为9元/平米,最低为2.4元/平方米。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后,大连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处于全国中上等水平,国内城市中,税额最高标准为30元/平。大连市地税局根据全市应纳税额与应税面积的比值计算出大连城镇土地使用简史平均税额为5.96元/平方米,比去年提高0.67倍。
市地税局有关人士提醒,此次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调整将追朔2007年1至3季度税款,纳税人应及时补缴前三个季度税款。“我们将在今年8、9两个月份啬城镇土地使用税临时纳税期限,受理纳税人申报缴纳2007年前三季度因税额调整啬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从今年10月1日起,纳税人根据调整后的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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